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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愛台灣 回到大墩    在老台中訪巴洛克建築群像2011 年 04 月號



 回到大墩

在老台中訪巴洛克建築群像

       台中在清朝劉銘傳時代就是台灣中部政治核心,日治時期,台灣總督府於1920年重新劃分台灣地方行政轄區,在中部地區設置台中州,即今大台中市、彰化縣與南投縣之範圍。台中市由於係州治所在,成為中部地區政經文化中心。而舊台中市中心一帶,也就成了日本人的建設重心,包含車站、州廳、警局、圖書館、學校等,處處可見美麗無比的建築,由於範圍不大,建議您可以進行一日遊遍覽。

       由於縣市合併升格,台中市政府諸多單位進駐到七期的新市政中心,有著近百年歷史的舊巿府老建築該如何再利用,也成了新近的討論話題。

       前身為「台中州廳」的舊台中市政府,其主棟工程於1912年動工,由與台北州廳(今監察院)同一設計者──森山松之助所設計,次年完成第一期,其後又歷經4個階段的擴建,至1934年始完成現行廳舍的規模。本建築主體為L型平面2層建物,中央有塔式突出設計,主要入口位於轉角,仿法國馬薩風格,樣式華麗。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,正立面左右各以角樓銜接兩翼建築,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。1樓入口玄關有較簡單的多立克式柱子,2樓則採較柔和、柱頭有渦耳狀裝飾的愛奧尼克柱式,退縮的陽台亦強化立面的陰影效果。戰後,此一建物即作為台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,於20027月公告為台中市歷史建築,200611月公告為市定古蹟。

…更多精彩內容,請訂閱《TO'GO泛遊情報》雜誌第167期(2011年04月號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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